实行汽车尾号限行,按照机动车号牌(含临时号牌汽车)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。即: 星期一限尾号“1”和“6”; 星期二限尾号“2”和“7”; 星期三限尾号“3”和“8”; 星期四限尾号“4”和“9”; 星期五限尾号“5”和“0”。